芦溪县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,主要包括:新华河、潭口河综合整治工程。其中,新华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;潭口河新320国道桥下游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,上游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;水陂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。工程等别为Ⅳ等,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,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。于2018年3月底开工,目前在建。